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機構:
依據《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服務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1〕26號)文件要求,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揮部和省衛健委的統一部署,為持續提高各實驗室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質量,安徽省臨床檢驗中心計劃于2022年5月17-25日,對全省所有經批準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機構開展本年度第一次室間質量評價活動。相關活動安排如下:
一、質評項目與時間
批號 |
樣本建議 測定日期 |
結果上截止日期 |
質評成下發日期 |
20220501~0505 |
收到即測 |
5月25日 |
5月17日 |
二、參控單位
全省所有經批準的新冠核酸病毒檢測機構。詳見附件1
三、樣本信息
本次質評樣本為基因工程方法制備的病毒樣顆粒模擬樣本,請按生物傳染危險性對待。
四、樣本接收、處理和保存
1.樣本接收:收到樣本后,應立即檢查樣本的批號、數量是否與活動安排一致,檢查樣本是否破損、滲漏。如有問題,請聯系省臨檢中心。
2.樣本處理:收到樣本后,需立即置于4℃保存,48小時內完成全部檢測(包括初檢和復檢)。具體為:將樣本充分混勻,瞬時離心后進行核酸提取和后續檢測。實驗室需按照日常操作步驟進行檢測。
3.其他注意事項
(1)請各參評實驗室在質評證書發布前保存樣本檢測的原始數據文件(必須是可以重新進行分析的數據文件)。
(2)質評樣本不含人源核酸,采用內源性“內對照”試劑的實驗室,無需判讀內標基因結果。
(3)實驗室最終報告的結果,只接受“陰性”或“陽性”,不接受“可疑”結果。如果試劑要求重新采樣復檢,請實驗室重復檢測質評樣本,并將其按照重新采樣復檢結果對待。
(4)有單位收到2份或者3份質控,請參照貴單位在臨檢中心申請的新冠實驗室個數。
五、結果回報
1.請各實驗室于2022年5月25日前,進行網絡結果回報,回報方式同其他專業EQA,截止日期后收到的結果將不予統計分析。
2.本次室間質評活動計劃書見附件2,相關問題可與省臨檢中心聯系。
3.本次結果一經上報概不退回,請各單位上報人予以重視。
聯系人:劉縫春 聯系電話:0551-62283619
附件1:本次質控樣品發貨單位及快遞單號(標紅的6家 由于疫情交通管制原因 無法寄出)/uploadfiles/2022/05/20220518091940584.xls
附件2:2022年第一次新冠核酸檢測EQA計劃書/uploadfiles/2022/05/20220517073525364.docx